商標名稱的擬制原則(三)名實一體、避免自相矛盾
商標名稱的擬制原則(三)名實一體、避免自相矛盾,名稱要從某一個側面反映出商品的某種特征,這種特征應該與商品有一定聯(lián)系,而不應出現(xiàn)商品的名與實不相稱或有損商品形象的現(xiàn)象。如“黑豹牌農用車”,“黑豹”顯示了車子的強勁有力,“菊花”電扇的“菊花”給人以清涼感,名實結合是合理的。
綜上所述觀點:關于商標注冊前需要擬制原則第二點,更多請查看樅陽商標注冊頻道:http://www.zsif.cn/list.asp?lid=7